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科技局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科技局: 0731—88668071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 0731—82842001
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0731—88612503
2、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82832599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监察室:0731-8866807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