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地点将于8月28日在长沙人才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或申论成绩为准),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4、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成绩汇总
1、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
2、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或申论成绩为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或申论成绩为准(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