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10日。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统一到娄星区人社局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社局复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报名,在职人员还要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实行数码摄像,报名时要留下本人联系电话。
4、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人社局领取,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200元。
(二)笔试
1、开考要求: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在确定面试人选时设置合格分数线,即参加专业技术类岗位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该类岗位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参加文秘类岗位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该类岗位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
2、笔试内容
(1)专业技术类岗位: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
(2)文秘类岗位: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作文”三部分组成。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 50%,占笔试总成绩的50%;“作文” 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8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方式: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新娄星》、《娄星在线》等媒体公布,只公布准考证号和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技术类岗位人选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文秘类岗位人选按“作文”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所在类别岗位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技术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文秘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