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目测初审+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初审内容为体表、视力及相应的报名条件。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考生,再进行网络报名。未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考生,网络报名不予审核。
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网址见各市招考简章。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16日。
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现场目测初审时间:2011年3月9日至16日。具体报名点、现场目测初审时间安排详见各市招警简章。报名工作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笔试。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类别,见各市招录职位简章。
2、笔试内容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时间
2011年4月24日:
上午 8:00- 9:30《公共基础知识》(A)(B)
10:10- 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
下午 2:00- 4:30《申论》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