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才网等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职位表、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审考核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9月21日09∶00-9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9月21日09∶00-9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11年9月21日09∶00-9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9月30日13∶00—16∶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10月24日-25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或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世纪大道11号市人才市场1楼大厅),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10月12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有笔试加试专业要求的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笔试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和考试内容见《职位表》。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8:30—10:1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 10:40—12:2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