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根据《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具体职位的专业要求条件。户籍不限。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楼)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每位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减少职位数直至达到1∶3方可开考。
(二)笔试
报考者于2012年1月5日持领取准考证凭条到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1、报考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