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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司法厅关于报考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的说明
2009-11-17 14:16  江西省人事厅 点击: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说明

  1、录用的公务员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须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侧的裸眼视力均在4.6(含)以上或者双侧的矫正视力均在5.0(含)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158CM;其他条件按规定执行。

  3、录用的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均分配到基层监狱、劳教单位一线工作。

  4、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录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5、南昌监狱、洪城监狱、豫章监狱、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新康监狱,地处南昌市郊;赣州监狱、景德镇监狱、温圳监狱、赣西监狱、吉安监狱,地处分别在赣州市区、景德镇市郊、进贤县温圳、高安市八景镇和吉安市郊;饶州监狱地处鄱阳县(珠湖农场);洪都监狱地处新建县朱子港(成新农场);赣江监狱地处新建县朱港(朱港农场);省第一劳教所、省第二劳教所,地处分别在进贤县钟陵、高安市八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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