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应按照《方案》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照片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的递补按《方案》执行。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五、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万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3-3696292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