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1年白城市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为做好这次体检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7月9日、10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附后)。请应检人员于当天早6:00前到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城师范学院东校对面、中兴东大路2-21号)门前集合。联系电话:0436-3209660
二、招考部门须知
请各招考部门查看报考本部门考生的具体体检时间,及时将考生的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考生须知等事项通知考生,并通知考生到白城市政府网站查阅相关体检事宜。
三、考生须知
(一)需携带物品。
1.身份证、准考证。
2.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需预先粘好双面胶。
3.人民币300元。
(二)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水8-12小时。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