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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吉林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考简章(201岗位)
2011-06-01 17:44  延边州人保局 点击:

  (五)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7月2日,8:20—9:20 《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申论》、10:00—11:30《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以附件1、2笔试科目为准。

  3、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朝鲜族岗位如出现空缺,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为获得面试资格的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科目成绩,按5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5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科目成绩,按40%和60%比例折算后分别为40分和60分。

  4、参加《申论》考试的朝鲜族考生,可以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有关招考单位朝鲜族岗位《申论》要求朝文答卷的,必须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朝鲜族语言答题。

  5、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6、笔试成绩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也可通过州人社局12333政务公开电话查询。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

  2、如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申论》、《专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考生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体检和聘用;面试成绩按顺序排名,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

  5、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前三名考生,成绩当年有效。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7号),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部门按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8号)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州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  0433-2516395

  州人社局    0433-2879039

  考务咨询电话: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0433-2879081

  本次招聘主办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附件:

  1、2011年州委(群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1年州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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