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上半年我区公务员招考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考单位:
2010年上半年我区公务员招考笔试阅卷和合格线划定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考工作程序,为体现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将对各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2010年5月7日至16日(各招考单位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1)。
二、复审地点:银川长城宾馆(自治区政府对面)
三、复审内容:对各市人社局和各招考单位《考生笔试成绩册》中红线前各位考生的户口薄、正式身份证、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件,能够证明具?quot;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及各项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复审形式: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组织、教育等部门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同时复查各招录机关初审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审核部门、各招考单位要对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按《2010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严格把关,并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审核人在审核后的报告上签字。复审过程中如有帮助报考人伪造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或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不实情况隐满不报,造成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按照宁人社发〔2010〕120号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职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如两人排名并列,要同时递补两名)。各招考单位必须及时通知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资格复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3、复审结束后,各招考单位要将审核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本格式于5月18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
4、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反映。
附件1:2010年上半年全区公务员招考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附件2:2010年上半年全区公务员招考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要求
联系人:刘 瑛 0951-5099005 13995486688
邵慧萍 0951-5099105 13723389977
0951-5022808转(宾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