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教育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我厅于2010年7月17日组织了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其他应聘人员需查询成绩,请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njy.com.cn)。
面试定于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发布后,对面试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0年7月2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86913099。
通信地址:辽宁省教育厅人事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