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计划招聘35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含档案及关系在人才市场的待业、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4日至1993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工作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lnciq.gov.cn)上公告。
1、报名时间:时间自6月27日8:00起至6月30日17:00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www.lnciq.gov.cn下载《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根据要求提示,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后,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照片(要求:二寸、免冠、彩照)发送到ciq_ln@yahoo.com.cn。为方便工作,请考生在上传前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照片的文件名均改为本人身份证号。
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将分批次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如经复查确认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责任自负;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五、领取准考证及缴纳考务费
考试费用:100元/人,主要用于笔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受灾地区户口本(户籍证明)。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将减免有关人员考务费。
领取准考证及缴纳考务费的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
六、考试工作
1、笔试
笔试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按50%比例加权计算笔试分数。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及确认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面试前一天要进行资格复审与确认。考生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经复查确认网上报名内容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验室岗位加试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验室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占8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20%;其它岗位的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计算。
4、笔试、面试工作将安排在7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
七、聘用办法
将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按5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为最终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将统一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将组织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辽宁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0411-82583247、3248,传真:0411-82631069
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www.lnciq.gov.cn。
监督电话:0411-82583280
附件: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