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和辽宁省妇女会馆,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
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家政服务指导中心)招聘管理岗位2名;辽宁省妇女会馆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名、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妇联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和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家政服务指导中心)、辽宁妇女会馆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00时)到辽宁妇女会馆后楼一楼正厅(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5号)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2份(A4纸)。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联系电话:024-23264391。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由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和辽宁妇女会馆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