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丹人社[2011]123号)文件精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空编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考试和考核等程序,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规定和纪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这次招聘计划为59个。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丹东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6、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条件外,同时还须具有本公告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11年丹东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 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2011年8月5日至6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为每科50元。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
本次考试的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和《解剖学》两科,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每科考试时限为60分钟,每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1年8月13日 (星期六)
上 午 8:30-9:30《生理学》
10:00-11:00《解剖学》
四、体检、考核规定
体检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人选根据聘用岗位要求,从综合素质情况、特别是职业道德表现、本专业的能力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合格人选中递补。
五、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丹东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到东港市乡镇卫生防保所人员,需在聘用岗位工作达到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咨询电话:3192781
附件:《2011年丹东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