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笔试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50元/每科收取。
(三)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829361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259981
其他未尽事宜,按东北空管局有关规定执行。
民航东北空管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