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地点、考场、考号等信息,请参加招聘考试人员2011年10月10日—11日到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8房间)领取。
③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笔试后,没有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④加分政策:根据《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即“在合同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详见大人发[2007]128号)。为此,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填写《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并到普兰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2、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总成绩最低分数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办法确定。
五、考核政审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于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普兰店市政府网站、普兰店市公安局网站、普兰店市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完备聘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8313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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