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1、按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要求上交各种证件原件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A类、C类、D类和E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B类职位面试采取模拟现场说课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时间、地点请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关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3、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五)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别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总成绩满分2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之标准到
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形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抚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
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开始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