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
2、报名地点:朝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试费180元。报名时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父母单位或配偶单位证明(需写明双方身份证号及何种关系);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5、5月29日在朝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