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内部出版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征文、参与编写但在著作中不能证明具体撰写章节的、完成项目(课题)和学术成果获得的奖励不予加分。
合作完成的著作或论文加分计算办法:著作和论文中标明个人实际承担章节及字数的,按实际字数计分;未标明的按人均数计分,计算公式为:部(篇)应加分数÷参与人数=实际加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7)考生申报学术成果时,需携带成果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学术成果复印件具体要求:著作类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能证明本人撰写部分的前言或后记、本人撰写的章节内容;论文类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撰写的文章内容。
2、面试
(1)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2年7月上旬在辽宁社会科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应试人员口述个人自然情况、简要经历(含学术经历、取得的学术成果等),回答政治理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简答题各1道。
(3)面试核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平均分核定面试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应试者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其中口述个人自然情况、简要经历部分不超过10分钟;应试人员在面试期间须关闭通讯工具,面试结束后不得与其他面试人员接触,待公布面试分数后立即离场;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面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初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生自愿弃权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
2、体检
由省人社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报到后由院里报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信息表》,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处理意见。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120489
辽宁社会科学院网址:www.lass.net.cn
附件: 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社会科学院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