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开始对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2011年公开招聘并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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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其专业测试(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通辽市天泽大酒店(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大街西段15号)
酒店联系电话:0475—8233333
三、 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仅限财务审计管理岗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纸)、《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未能提供上述所需审核材料者,取消其专业测试(面试)资格。
2、请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或参加了我处本次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
3、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专业测试(面试)资格。按规定进入递补程序的应聘人员,其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面试)资格。
四、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5—634711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举报电话:0471—6916876
0475—6347100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