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宝昌一中
3、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15日下午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照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历史专业取前4名、地理专业取前4名、政治专业取前2名、物理专业取前2名、生物专业取前2名、语文专业取前4名、数学专业取前4名进入试讲。
(二)试讲
1、通过笔试取得第二轮竞争资格的考生进入试讲;
2、试讲两周12节课,试讲安排在宝昌一中,授课内容是高一或高二年级第二学期的课程,由试讲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年级和班级;
3、由宝昌一中确定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按学科分为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7个小组,每组7人,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听课前随机抽取;
4、考生试讲后一周开始听课,听课由专业评审小组和听课学生分别打分,满分150分,授课顺序和班级由应聘人员抽签确定。专业评审小组现场打分,现场核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值,学生打分作参考分,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5、进入第二轮试讲考生在试讲期间由宝昌一中统一提供食宿 。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加权计算,其中笔试占60%,试讲占40%,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千分位。
四、具体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分别录用。
(二)试讲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一中教师人才库,待日后需要教师时优先录用。
(三)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2年5月31日到2012年6月6日。
举报电话:0479--5238990。
(四)经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参加岗前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录用人员经公示如被举报有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所聘人员正式纳入教师编制,按正式教师标准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被录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1、工资按副高定级;
2、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住房补贴。
以上待遇仅限于本次高级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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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