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各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为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将采取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的办法,切实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在实施定向招聘之前,2010年前招募的大学生仍享受原有优惠政策。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三)其他具体优惠政策参照《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3号)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本次招募的招考职位及相关信息,均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解释由省“三支一扶”主管部门负责。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