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92名,其中潍城区10名,坊子区20名,青州市42名,寿光市50名,昌邑市35名,高密市30名,高新开发区5名。报名时具体到县(市、区),以县(市、区)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须是潍坊市生源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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