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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举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0-11-03 09:38  未知 点击:

  张吉(女):青岛市市北分局台东派出所社区民警,2009年3月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八年多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把自己当成社区大家庭中的一员,像女儿对待家人那样对待社区居民,热情帮助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赢得了群众的支持,社区百姓亲切地称她为“闺女警察”。 先后被授予青岛市公安局“十大爱民模范”、“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并光荣地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亲切接见。

  阚士梅(女):日照市审计局法制科科长,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20多年来,阚士梅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位审计干部忠诚履职、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用自己的铁骨柔肠书写着精彩人生。

  她铁面无私,勇于向违法违纪现象亮剑,同时又是一个勇于创新敢闯敢干的人,在病魔面前视工作强于生命。近年来主审的审计项目有100多个,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3亿元,小金库36个,查处重大案件线索5起,有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结合多年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三位一体”查问题、“三大载体”出成果“两段式”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新模式;面对恶性肿瘤的侵害,她边治疗边坚持工作,未请一天假,所在科室连续两年被日照市政府评为一等奖。

  张弓: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中和社区张弓警务室警长。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他秉持“掏给老百姓一颗心,老百姓会给我们一片天”的工作信条,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根本标准,扎根社区,爱岗敬业,心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社区警务工作氛围,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社区。从事基层警务工作四年来,在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组织排除事故隐患317起,调解矛盾纠纷331起,制止突发事件216起,抓获逃犯3人,破获刑事案件37起,使社区真正成为无刑事案件、无涉法上访、无传销活动的“三无社区”。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优秀社区和驻村民警”、“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执法为民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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