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我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与省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3月28日-3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sdzb.hr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即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招考职位中所列的选调生职位,仅限在我市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填报;定向考录职位,仅限我省及我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报。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区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人员,还需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淄博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
聘用合同》和区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考市劳教所各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淄博市人才市场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身体初检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身体初检不得由他人代办。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核减。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它职位。
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的,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http:∥sdzb.hr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