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予以任职,并按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东营市公务员局 (0546)8381726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8381630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8326611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咨询
1、报考市直机关及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8381268
市发展改革委 8380050
市财政局 8331596
市农业局 8331754
市国土资源局 808162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382002
市司法局 8336529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8081069
市环保局 8332917
市政府调研室 8331883
市供销社 8327253
市人口计生委 833958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8301295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80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