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报名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2年3月5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2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主管机关或用人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在《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25、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包括:⑴阅读招考简章,选择招考职位;⑵上网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⑷网上缴费;⑸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有关表格、材料;⑹参加笔试;⑺查询笔试成绩;⑻面试资格审查;⑼面试;⑽体检;⑾考察;⑿录用。
26、报名期间,是否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报名期间,市考录主管机关将通过指定网站定期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27、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8、如何缴纳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在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3月7日16:00前通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进行网上缴纳(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除外),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费用在面试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29、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应于3月2日-3月6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录用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报考市直机关的,到烟台人才市场二楼200室办理相关手续;报考县乡机关,到县考录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0、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还要于3月25日上午9:00-10:30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