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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08-24 08:39  无棣人事人才网 点击:

  根据《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市人事局《关于编报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建议计划的通知》(滨人字[2009]64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计划

  1、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毕业于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户籍,2010年毕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滨州市户籍;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为无棣县户籍;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2、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共招聘62名。其中,卫生系统招聘25人(鲁北医院6名,乡镇卫生院19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37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无棣县人事局考试中心(人才大厦一楼,棣新四路9

  号,县计生局对过)。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截止时间:为8月27日下午6: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居

  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以上证件须同时交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无棣人事人才网(www.sdwdrc.cn)上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参加教师招聘 和参加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只能参加教师招聘或县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两者选其一,不能报考两个以上职位。

  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6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报名费。

  3、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 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事部门的 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 认定的证明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 档案卡。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少数民族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复印件。符合 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低于录取人数的3倍,则相应减少录取人数。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卫生系统医疗、放射影像、化验职位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基础理

  论和常规使用技术;护理职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理论和常规实

  用技术。县直事业单位所有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临床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加分成绩和总成绩在县政务中心、县人才大厦、县卫生局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考察、体检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里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栾兴刚同志任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关莉莉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发展计划局、县 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

  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按所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县里统一安排,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43-6325583  13685430367

  中共无棣县委组织部

  无 棣 县 人 事 局

  无棣县编委办公室

  无 棣 县 监 察 局

  2010年8月18日

  附: 1、无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职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无棣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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