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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2011-08-21 20:59  华图网校 点击:

  随着近期各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的陆续开展,《2011年山东省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于8月19日出台,为了帮助考生准确把握公告内容,报考适合自己的职位,华图网校专家为考生总结了如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招录人数比去年有所减少,法律硕士不在招录。

  山东省今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机关人员共323名,其中,基层公安机关130名,培养院校为山东警察学院;基层司法所193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考职位详见《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录人数比去年减少了77名,因此,考生需要把握好这次报考机会,实现自己的公务员梦想。

  在招录计划中,专科层次试点班共招录190人,占总招录人数的一半以上,这部分报考人员需要具有专科学历,这反映出山东省政法干警单位对建设基层司法所的重视。也就是说,今年专科学历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后,绝大多数接受的都是专科教育。而与此同时,今年本科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共招收130人,这部分报考人员需要具有本科学历,这反映出山东省政法干警单位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最大的变化就是法律硕士不再招录,培养院校由去年的3个减少一个,减少的为山东大学。

  二、招录对象范围扩大,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考。

  2010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对象中包括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我省统一计划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

  但在今年的招录计划中,退役士兵在招录之列,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本公告发布之前户籍在山东、退出现役1年内(2010年8月26日至2011年8月26日期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华图网校专家提醒考生注意这一大变化。

  三、招录条件没有变化,年龄依然在18——33周岁

  对于此次政法干警的报考条件,《公告》中明确指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3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一年内士兵的年龄应在: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至27周岁(1983年8月26日至1993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提醒: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已经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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