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杨浦区(2个)
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黄浦区(2个)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卢湾区(1个)
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闵行区(2个)
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青浦区(3个)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上海湖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奉贤区(1个)
上海奉贤南桥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崇明县(3个)
崇明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陈家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县直属企业)副总经理1名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报名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说明对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详见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职位说明)。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应聘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职位,应任大型企业副总经理、副总裁等以上职位满2年(计算到2010年9月,下同);或任下一层级企业总经理、总裁等职位满3年。
2、应聘市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总裁职位,应任大型企业的下一层级企业总经理、总裁等以上职位满2年;或任下一层级企业副总经理、副总裁等职位满3年。
3、应聘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职位,应任大型企业部门正职职位满2年;或任下一层级企业财务总监以上职位满3年。
4、应聘市属国有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该职位说明。
5、应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的海外人员,一般需能运用中文沟通交流,不限国籍。
7、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者,需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面向全国和全市招聘职位的报名时间为9月13日9:00至9月22日18:00;面向海内外招聘职位的报名时间为9月13日9:00至9月30日18:00。应聘者可登陆21世纪人才网报名,海外人员可登陆招聘单位网站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各招聘职位咨询方式见21世纪人才网。
国内应聘者9月24日18:00之前,海外应聘者10月7日18:00之前,应及时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各职位招聘单位: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2、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按照管理权限,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的,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市属国有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的,由各职位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应聘者不满10人的职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应聘人员可以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测评
1、笔试。除标注“★”的招聘职位外,应聘者需进行笔试,时间安排在10月5日,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经营管理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采取开卷撰写策论方式进行;市属国有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履历分析。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由考评专家小组对参加笔试的应聘者进行履历分析。
笔试成绩与履历分析得分按70%:30%的比例计算总分,前8名者进入面试,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进入面试者按通知要求提供个人工作业绩报告。
3、面试。10月中旬,组织面试。应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的,由市公选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应聘市属国有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的,由各职位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不需进行笔试的应聘者(标注“★”的招聘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工作业绩报告,由考评专家进行评审,成绩前15名者进入面试,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的前3名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情况组织考察或尽职调查,并对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应按规定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决定聘用
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四、公开招聘的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招聘职位所在单位按照分层、分责的要求组织实施。
五、监督及联系电话
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适时发布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1)12380
举报网址: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对应聘者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本公告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9号。联系电话:(021)24022246,传真:(021)24022249。邮政编码:200031。
上海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