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公告表明,西安市此次招考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31名。针对公告归纳了此次考试各阶段的重要事件及关键时间点。
一、报名阶段
报名是参加考试的第一步,选择合适的报考职位能够对考试结果产生重要影响。考生务必要看清楚报名的各项条件,避免因条件不符而影响考试。如下为招考公告中对报考条件的基本要求:
(一)户口及学历条件
1. 陕西生源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 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 国民教育大专学历限西安生源或西安常住户口(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
4.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二)工作经历要求
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报考单位下一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问题;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不同职位对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不一样,考生一定要认真查看职位表,对所报考的职位要求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