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从报名到最后录用,所有环节都要在程序内运行。”昨日,省政府今年第三次常务会原则通过《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还通过了省级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方案,此次共清理364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报考省级公务员需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此《办法》适用于我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办法》规定,报考人员应为中国国籍,年龄应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此规定)。而报考省、设区的市所属职位,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
省政府法制办在汇报时提到,社会普遍反映公务员招考的面试环节中容易暗箱操作的问题。为此,《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面试过程向社会公开,允许媒体和一定数量的社会人士旁听。
此外,《办法》对面试环节作了多个规定,涉及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与递补,面试试题与成绩等,并明确指出,“在笔试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三倍,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同时,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告知考生,并由其签字确认。
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类招录专业要求不得过细
2009年公务员招考时,考生张竞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西安市城改办科员职务,但第二名张洋及家长举报张竞所学专业与报考该职位的专业要求不符,导致张竞被延缓录用,并引发诉讼。虽然两审法院均支持省公务员局录用张竞的决定,但此案已引发舆论热议,并引发了“公务员招录专业要不要与考生所学专业字字对应”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