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对面试开始后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2、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4、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考生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第一次铃响,提示考生面试已进行8分钟;第二次铃响,应停止答题,等候公布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
8、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附件:陕西省2012年省直党群、行政部门和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