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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镇巴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0-09-01 10:00  镇巴县人民政府网 点击: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局会同各用人主管部门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建立面试考官库。考官库由我局考官、用人主管部门考官和用人单位考官按比例组成。

  每场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由我局从考官库中临时抽签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的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1、对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2、实施了专业科目考试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专业科目》与《面试》成绩各占30%。对报考卫生类临床、护理岗位具有《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上加5分。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入学前户籍在镇巴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的“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教师特岗计划人员优先。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后,我局对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对角的考察结果,并将每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b.gov.cn)公示7—15天,无影响聘用问题后,经我局报市人事局审核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等手续后,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须及时同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县 人民政府设立镇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郑永涛同志任组长,唐华国、杨德平同志任副组长,程文宽、陈小华、周志兴、赵开平、王运兴、蒋德 忠、彭代军、陈荣宗、李光佐、马良萍、王学忠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招聘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唐华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人 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电话:0916—6712402

  监督电话:0916—6712158.

  附件1:《2010年镇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附件2:《2010年镇巴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

  附件3:《2010年镇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程表》;

  附件4:《2010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高等学校本专科目录》;

  镇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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