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3日早8:00前空腹在旬阳县卫生局院内集中等候带队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2)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3)考察时间及内容:考察时间定于2011年9月1至2日。对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务必于9月2日上午12时以前将政审表(附后可下载)送旬阳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审验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验其学历是否真实有效(包括完整性),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对超过审验及考察期限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学籍档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岗位考试成绩排序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
公示时间:9月5日-9月11日,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旬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yrl.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及岗位。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发给录取通知书,凭此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在正式上岗前,相关部门要进行岗前培训。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录用的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能流动,非本县籍人员最低服务期8年。
九、分配
被录用人员,依照考试成绩(其中对村官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最终成绩由笔试分与加分两部分构成)由高到低按照既定的分配顺序分配到有关单位。
十、监督检查
考试的命题、试卷的运送、保管及阅卷、登分、录用等环节均由县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笔试成绩以监察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为准,并即时向社会公示。
本简章可登陆旬阳县人民政府网(www.xunyang.com.cn)、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l.gov.cn)查询。招聘的有关通知在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浏览网站信息,错过时机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单位及电话:7202938(县人社局)
7204691(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监督单位及电话:7222078(县监察局)
附:【点击下载】
1、旬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旬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置顺序表
3、招考报名表
4、政审表
旬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旬阳县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