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笔试及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非医学类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题范围: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五部分内容,参考书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后,按公开招聘计划表和考生所报考的职位,依照笔试考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定名次,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因其它原因,面试指标出现空缺,在本类别内按成绩排名顺延确定。但未达到全体应试者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7、笔试结束后,由县领导小组及时地向社会进行公布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报。
8、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评委组成人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少数民族优先等原则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
对考生的考核重点是考核其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报名表》中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核、体检后,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初选名单,再次进行公示。
9、县属事业单位聘用。县人社局按招聘职位计划、拟招聘人员所报考的职位和公示的初选人员名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再凭县人社局的通知给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
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按省、市的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进行的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的工作,也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毕业生就业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政策,在每个环节上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自行其事、循私舞弊、优亲厚友。凡是涉及工作人员自己亲属子女参加考试的都应自觉予以回避。人事、监察、教育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整个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协调、监督,以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犯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的,要坚决取消聘用资格。
附:1、《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2年特岗教师招转中小学教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