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将于6日展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四项体检同时进行。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告》中公布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为9月6日8时至9月7日18时,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其中,公安系统资格复审按培养层次预分两组,具体安排是:9月6日:报考法律硕士、二学位、退役士兵培养层次考生的资格复审。9月7日:报考专升本培养层次考生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9月9日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布。受理递补人员时间延续到9月8日18时。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同时进行身高、体重、视力、体表四项正式体检。合格者进入面试后体检时,不再重复测查上述四项。
省公务员局提醒考生,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先期四项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先期四项体检不合格造成进入面试人员空缺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
1.省法院系统受理地点:大唐芙蓉坊酒店(大唐芙蓉园西门),联系电话:85573103 85558939
2.省检察院系统受理地点: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城广场陕西省人民政府西邻),联系电话:87292891
3.省公安系统受理地点: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西安市友谊东路339号),联系电话:86165035 86166360
4.省司法系统受理地点:警苑饭店(西安市青年路二巷三号),联系电话:8729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