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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公室致考生书
2011-08-12 09:40  陕西人事考试网 点击:

  考生朋友们:

  你们好!

  欢迎报名参加陕西省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和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录用公务员考试。为了共同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考出理想的成绩,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按照条件,稳慎报名

  报考前请认真研读《招考公告》和所附《政策解析》,根据个人自身情况,客观、理智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中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学历、简历等有效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两项考试中的一个职位报考。

  二、依据大纲,认真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测查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请认真研读考试大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心态,积极做好考试准备。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均未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编写、出版“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也是成为一名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坚决抵制“集团”作弊、“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加大力度,严肃处理考生恶意注册报名、弄虚作假等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甄别、查处雷同试卷,净化考试环境,维护公务员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同时,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确保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使每一职位都能够录用到相对合适的人选,对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陕西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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