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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陕西基层政法干警行测真题及解析
2011-06-17 10:55  华图网校 点击:

  例:第55题

  语言: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通过高度结构经的声音组合,或通过书写符号、手势等构成的一种符号系统,同时又是一种运用这种符号来交流思想的行为。语言的基本材料是词。词是一种符号,它标志着一定的事物。同按一定的规则组合在一起,构成短语和句子,这些为人类最重要、最有效的交际工具。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不属于语言的范畴?()

  A. 交通警察指挥时的手势

  B. 开座谈会时某人未到场所提交的书面发言

  C. 人在困乏和劳累时打哈欠、伸懒腰的行为

  D. 哑剧演员表演时的动作、表情

  【答案】C。解析:语言是一种用来交流思想的行为,C项“打哈欠、伸懒腰的行为”不能用来交流思想,不属于语言。A项的手势、B项的书面发言、D项的动作和表情都是一种符号系统,且可以用来交流思想,属于语言。故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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