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发出公告,我省2010年将继续开展从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为推进“两个加快”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高素质的工作骨干。2010年度全省选调数量为1026名。
据悉,选调范围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川参加国家、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
选调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班委及以上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民族地区的考生前两项条件可放宽为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或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同时,“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报考,必须符合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具有到报考地区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
据悉,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9日24∶00,报名全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笔试定于2009年12月6日在成都集中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各科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于2010年1月12日在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2日至13日网上申请查分,1月15日网上公布查分结果。查分结束后,分县(市、区)根据选调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加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定于2010年1月23日在各市(州)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集中组织,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县(市、区)根据选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抗震救灾中受表彰将加分
三州地区生源报考三州的考生,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5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人员,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其余四类“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每工作满1周年并经考核合格,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1分;在抗震救灾中受表彰的考生,在报考重灾县(市、区)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在报考其他县(市、区)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1.5分。
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
凡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录人选,其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录用取消。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选调生及公务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2010年选调生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2年内须下派到基层工作1至2年。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录用,列入公务员管理序列,具有公务员身份。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