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和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计生队伍人员结构,提升灾后再生育服务能力,为我县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报经县委、县府同意,2010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8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2名,乡镇卫生院66名;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其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乡(镇)计生服务站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身体健康。
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201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公共科目考试、面试、体检等逐轮淘汰程序确定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局、县计生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3日—8月23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
2、报名地点:报考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股(地址: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东风路18号。乘车路线:绵阳汽车总站乘车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联系电话:13458013089 13890162852 13696284238)报名。报考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计生局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政府五楼。乘车路线:绵阳汽车总站乘车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联系电话:0816-4821334)报名。
3、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北川政务网以及其他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选择报考职位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北川政务网上下载《201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表上各项内容,并贴上报考者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已贴上照片的《201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加分材料、获奖证书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手续(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出具执业证书)。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专业及姓名)。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县卫生局、县计生局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提交材料的真伪、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当场说明,并退回报考材料;对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材料,接收汇总后送县人事局再次审核。
(三)缴费和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身份证于2010年8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股(报考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计生局)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予以缴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考务费,于2010年8月30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自治县安昌镇政府四楼,电话:0816-4823175)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