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参照人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5-2852080
政策咨询电话:0835-2240419 222366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5-2227020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