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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委党校:2379880
市人社局(社保局):8241262、8205061、8203972
市文广局(文化市场执法支队):8205200
市统计局(普查办、经济社会调查队):8224595
市航务管理局:5166227 临港经济开发区:5108937
翠屏区:5179007 宜宾县:6206188
南溪区:3333277 江安县:2620738
长宁县:4623001 高 县:5365458
筠连县:7728456、7724290 珙 县:4011973
兴文县:8826025 屏山县:570022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招考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岗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11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