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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1-09-17 13:49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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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2011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28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25名,区市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27名,乡镇机关76 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广安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至9月27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 “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委托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22日至9月29日期间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9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城南公园街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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