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可以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试用
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顶岗试用不超过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八)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后,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派驻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局举报。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86705798
监督电话:028-86702156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