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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解读
2012-03-21 15:30  华图教育 点击:

     2012年3月19日《资 阳 市 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四川省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的启动。相比去年而言,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提前至4月21日。目前看来,同在4月21日进行公务员考试笔试的共计17省市:四川省 山西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福建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重庆市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就是说, 4月21日很可能是今年上半年联考的日子,四川省依然跟去年一样,参加多省联考。为了能够让广大考试在第一时间获得招考信息,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也在第一时间对官方公布的公告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以帮助广大考生准确全面了解本次四川省招录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帮助考生顺利报考。

    一、公告解读

 (一)、招考对象: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森林公安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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