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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隆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公告
2010-12-22 09:57  隆昌县人保局 点击:

  为确保我县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体现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隆昌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其中卫生类90名(含用于隆昌县乡镇卫生院改制人员专用指标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县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考对象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凭证办理聘用手续。

  2、隆昌县乡镇卫生院改制人员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以上资格,男50岁以下(1960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5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

  1、大、中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招考。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范围招考。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综合类考生: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11月30日—199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公证处考生:年龄在38周岁以

  下(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心理健康、身体健康;

  6、在职人员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出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时间范围内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者。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6日下午5:30分止。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1月13日至1月14日。

  2、报名地点: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锦林大厦五楼)

  3、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持有以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的高校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考者属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面试人员须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六、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须在3:1以上方能开考(经县公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极个别特殊岗位和急需岗位可放宽到2:1比例)。报考人员较少,开考比例达不到的,须经县公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缩减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指标。

>>考生必看:2011年四川公务员面试课程 红领摇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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