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核。根据应聘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毕业的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聘用:
1、形不成竞争态势,进入面试人员的总分低于本次面试考生平均分数者。
2、未按用人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者。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威远县人事局关于印发<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威人发[2006]14号)文件规定聘用到威远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清退。
威远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2—8241629、0832—8222005)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