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单位决定递补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可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单位决定不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县人社局。
(五)时间: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2年9月份完成。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古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一经聘用后,在古蔺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0830-72332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0-3190016
监 督 电 话: 0830-7233213
附件:1.古蔺县201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加分申请
3.加分证明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